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73575G/2018-135779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辦、區金融辦、區大數據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0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管理辦法等文件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現將《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管理辦法》、《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按照國家、省關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的要求,根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7號),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人民政府編制、調整和管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區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管理制度。凡是納入清單和年度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7號)規定的程序實施。
第四條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的擬訂、調整、公布和組織實施工作。
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負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的合法性審查。
區監察部門負責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議題事項的提出、編制、管理、執行等情況進行行政監察。
區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的起草等相關工作。
第五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是區人民政府總體工作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當依據《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7號),會同區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規劃、環境保護、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以及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及時擬訂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送審稿,按照程序提交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經審議通過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第六條 下列事項不得納入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
?。ㄒ唬┦袌龈偁帣C制能夠有效調節的;
?。ǘ┕?、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
?。ㄈ┬袠I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
?。ㄋ模┗鶎尤罕娊M織能夠自治管理的。
第七條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當根據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編制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與區人民政府年度工作同步編制、同步推進、同步檢查。
第八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出單位應當于每年2月28日前將擬納入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的議題建議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進行審查。
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可以通過代表議案、建議和提案等方式向區人民政府提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議題建議事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提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事項的建議和意見。
第九條 經審查,應當由區人民政府作出決策決定的議題建議,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匯總編制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送審稿,送交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按照程序提交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通過適當方式對公眾意見集中的有關問題進行解釋說明。
第十條 經審議通過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除依法不得公開的議題事項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應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卮笮姓Q策事項名稱;
?。ǘ┲卮笮姓Q策起草單位;
?。ㄈ┲卮笮姓Q策事項是否需要聽證;
?。ㄋ模┳鞒鲋卮笮姓Q策的時間安排;
?。ㄎ澹┢渌麘敼嫉膬热?。
第十二條 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實行動態管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提出單位應當根據區人民政府工作任務的變更,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時提出擬調整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決策議題建議,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審查同意并送交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按照程序提交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經審議通過的調整后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第十三條 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事項的實施單位應當按照實施任務和責任要求,制訂實施方案、落實實施措施、跟蹤實施效果,確保實施的質量和進度。
納入重大行政決策年度目錄管理的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區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審議。
第十四條 重大行政決策信息應當包括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年度目錄、決策依據、決策結果和有關通告、通知等信息。
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以下方式及時、全面、準確發布重大行政決策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重大行政決策信息、提交意見和建議:
?。ㄒ唬┱W站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專題網頁;
?。ǘ﹨^人民政府公報專欄;
?。ㄈ┬侣劙l布會;
?。ㄋ模┱瘴⒉?、微信等新媒體;
?。ㄎ澹┢渌畔l布方式。
第十五條 區人民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將本辦法執行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對考核中發現的違反本辦法規定,情節嚴重的,依法及時移送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六條 行政機關違反本辦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規定,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予以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參照本辦法的規定,編制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和年度目錄。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
1.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年度計劃
2.全區城市總體規劃
3.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區本級年度政府性投資項目計劃、政府投資的重大產業項目、重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重大公共設施建設
5.重大經濟體制改革
6.重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7.重大對內對外開放體制機制改革
8.重大科技體制改革
9.重大文化體制改革
10.重大教育、衛生計生、社會救助、養老等社會事業改革創新
11.重大城市建設和管理體制機制創新
12.重大社會治理創新和公安、司法行政體制改革
13.重大兩型社會建設與生態文明體制改革
14.重大農業、農村綜合性改革、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改革
15.重大公共資源開發利用的競爭性配置
16.涉及重大環保、高能耗問題的基礎設施建設與大型企業的開工建設、停業和關閉
17.城市生態建設重大項目
18.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政策的完善
19生活垃圾、污水及其他廢棄物處理重大設施建設
20.促進民辦教育重大工作措施
21.推行殯葬基本服務均等化
22.重要資源產品價費
23.重要公用事業價費
24.重要公益性服務價費
25.優秀歷史建筑的遷移或者拆除
26.區人民政府職權范圍內的其他重大行政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