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73575G/2020-110979 | 主題分類: | 財政綜合類 |
體裁分類: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辦、區金融辦、區大數據局) |
成文日期: | 2020- 07- 17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椒江區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椒政辦發〔2020〕48號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椒江區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椒江區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要求,高質量完成我區“兩直”資金直補工作,根據《浙江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指導意見》和《臺州市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意見》及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多方籌措,統籌安排補助資金
積極統籌上級補助和自有資金,加大穩崗紓困補助力度,幫扶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實現保就業、?;久裆?,穩住經濟基本盤。
(一)上級補助資金。中央“兩直”資金和省、市級補助資金由上級財政部門按因素法下達我區,我區將統籌安排“抗疫相關支出、特別轉移支付、省、市級存量資金安排”三個涉企因素的相關資金,優先用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崗紓困。
(二)地方安排資金。按照省、市部署,根據我區財力,落實相應配套資金,合理進行統籌,形成疊加放大效應,擴大“兩直”政策受益面。
二、科學合理,精準確定補助對象
(三)補助條件。2019年底前設立且正常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補助對象:
1.2019年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2.2019年度無納稅,但列入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補助工作指導意見》確定的特定行業(指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交通運輸、農林牧漁、餐飲、住宿、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電影放映、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判定標準》(GS46-2018)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是指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依法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家庭或個人。
(四)確定補助對象。充分運用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線上大數據篩選,并對自主申報的市場主體,組織力量認真核查,同時建立糾錯補正機制,務求補助對象全面精準、不錯不漏。
(五)不予補助情形
1.小微企業不予補助情形
屬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小微企業,一律不予補助:
(1)吊銷未注銷的小微企業;
(2)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小微企業;
(3)未在2020 年6 月30 日前完成2019 年度企業年度報告,或已完成2019 年度企業年度報告但為“全零申報”(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經營性指標均填寫為0)的小微企業;
(4)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小微企業,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小微企業;
(5)列入省市場監管局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省人力社保廳的拖欠工資黑名單、省應急管理廳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的環境違法失信黑名單之內的小微企業;
(6)列為稅務非正常戶、列入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和納稅信用等級D 級的小微企業,以及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6月30 日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小微企業;
(7)“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為D 類的工業小微企業;
(8)小微企業庫中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
(9)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規模以上、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有資質等級的建筑業企業;
(10)分支機構。
2.個體工商戶不予補助情形
屬于以下任一情形的個體工商戶,一律不予補助:
(1)吊銷未注銷的個體工商戶;
(2)標記為異常狀態的個體工商戶;
(3)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個體工商戶;
(4)列入省人力社保廳的拖欠工資黑名單、省應急管理廳的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省生態環境廳的環境違法失信黑名單之內的個體工商戶;
(5)列為稅務非正常戶、列入重大稅收違法黑名單和納稅信用等級為D 級的個體工商戶,以及2019 年1 月1 日至2020年6 月30 日受到稅務行政處罰的個體工商戶;
(6)“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為D類的個體工商戶;
(7)限額以上服務業個體工商戶。
三、明確標準,嚴格規范資金使用
(六)明確補助金額
1.2019年度納稅額大于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補助1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補助0.3萬元。
2.無納稅的特定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補助標準:小微企業每戶補助0.8萬元,個體工商戶每戶補助0.2萬元。
(七)規范補助資金用途。補助資金使用要符合有關規定,不得用于與生產經營無關的支出。應優先用于以下支出:
1.繳納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2.支付生產經營房屋租賃費;
3.支付生產經營性貸款利息;
4.支付生產經營性水電氣等費用;
5.其他符合紓困政策的相關支出。
四、優化流程,確保實現閉環管理
(八)政策宣傳(7月16日至7月19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有關媒體、手機短信等多種途徑宣傳和推送政策,發布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兩直”資金補助自主申報條件、申報期限和申報渠道,做到市場主體應知盡知。
(九)自主申報(7月17日至7月20日)。開展線上自主申報工作。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通過公眾號、門戶網站等入口,在“兩直”資金補助自主申報系統上進行申報,申報期限截止后申報通道自動關閉。
(十)名單核查(7月18日至7月21日)。根據“邊申報邊核查”原則,定期匯總核查申報名單。全力發動部門、鎮(街道)等多方面力量,通過部門聯動集中核、線上線下同步核、 視頻面對面核等多種手段,確保核查工作快速、全面、精準。
(十一)名單公示(7月22日至7月24日)。將最終確定的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和補助金額,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要暢通反映渠道,對反應的問題相關部門和街道要認真查實,及時反饋。對于公示名單內核查后確實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市場主體及時予以移出。
(十二)補助申領(7月25日至7月27日)。公示結束后,通過“小微通”平臺上傳補助對象名單。通過多種渠道將補助申領方式、流程通知補助對象,指導幫助完成“小微通”的賬號注冊、電子執照申領、銀行賬戶綁定、信息補錄等操作。
(十三)資金直達(7月28日至7月30日)。加強國庫支付系統與“小微通”平臺技術對接保障,確保資金快速準確兌付。加強資金兌付保障,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的銀行賬戶。
(十四)對賬核驗與清算(8月初)。區財政部門按照現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做好補助資金對賬和清算工作。
五、公開透明,切實強化全程監督
(十五)建立臺賬。區專班要對“兩直”資金補助對象實行實名登記并建立臺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將資金直接發放給補助對象,確保資金流向明確、賬目可查。
(十六)全程監督和專項審計。按照“全程督”要求,圍繞對象確定、條件核查、資金兌付等環節,綜合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實現數據安全加密,全程信息留痕,實時動態監控。強化審計監督,把補助資金的撥付、資金的績效等作為審計重點。
六、加強領導,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十七)壓實工作責任。區委宣傳部要加強“兩直”補助政策的宣傳;區市場監管局要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界定;區財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共同負責落實補助資金的組織和發放;區稅務局要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否納稅進行審核,并以短信方式將政策推送給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本行業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政策告知和名單核查工作,電影放映行業由區委宣傳部負責;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行業及藝術表演場館、圖書館、博物館等由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負責;會議展覽及相關服務行業、商業綜合體內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區商務局負責;餐飲、住宿行業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農林牧漁業由區農水局負責;交通運輸業由區交通局負責;其余小微和個體工商戶由各鎮、街道按照屬地原則負責。
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整合精干力量,按照每個階段任務目標、進度安排和時間節點,確保組織到位、實施到位、核查到位、兌現到位。
區專班要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合力,稅務、人社、發改、經科等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相關數據提供、查詢、比對和核實,確?!皟芍薄惫ぷ黜樌瓿?。
(十八)確保平穩有序。區專班要加強風險評估,制訂應對預案;公安、信訪、網信等部門要做好輿情監測和預判研判,充分估計可能出現的各類矛盾問題點位,確保平穩有序推進;相關部門和鎮、街道要積極做好政策解讀答疑,妥善處理各類投訴申訴,有效化解矛盾問題,同時要強化爭議及時處置,明確反映渠道和應對辦法,落實專人負責和接待處置,對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解決,對發現的苗頭第一時間介入,避免引發社會矛盾,對特殊對象提出的政策訴求要認真研究,根據實際情況穩妥處理。
抄送:區委各部門,人大常委會、政協辦公室,法院,檢察院。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