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73516D/2022-147586 | 主題分類: | |
體裁分類: | 發布機構: | 區審計局 | |
成文日期: | 2022-11-10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臺州市椒江區洪家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沈星虎、書記丁海順和辦事處主任葉金斌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結果
臺州市椒江區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臺椒審公告〔2022〕8號
(總第214號)
臺州市椒江區審計局辦公室
臺州市椒江區洪家街道黨工委原書記沈星虎、
書記丁海順和辦事處主任葉金斌
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結果
二O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區審計局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8月13日,對沈星虎、丁海順任洪家街道黨工委書記、葉金斌任辦事處主任期間(重點是2019年至2020年)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F將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洪家街道陸域面積2890公頃,其中:耕地面積800公頃,林地面積240公頃;水域面積50.67公頃。管轄5個社區、31個行政村,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戶籍人口5.68萬人,常住人口約10萬人,流動人口約7萬人。
審計結果表明:沈星虎同志、丁海順同志和葉金斌同志在任職期間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較好”,但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歷史違法用地沒收財物返租政策未落實到位。一是兩處沒收返租資產未按規定續租。二是一處沒收資產未落實返租。三是沒收返租事項會議記錄不完整。
(二)河長制未落實到位。一是河長制考評機制過于簡單且未落實。二是河道巡查工作不到位。三是未及時上報和整改河道建筑垃圾堆放等問題。
(三)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職責履行不夠到位。一是未及時上報洪家街道基本農田、糧食功能區、林地等被侵占情況。二是未及時上報違法用地建設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三是環保巡查記錄不完整。
(四)土地復墾后未恢復耕種。如洪家街道祝昌村建設用地復墾項目,土地復墾后未經管護,未種植作物。
(五)“污水零直排”工程管理不規范。一是工程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二是工程監管不到位。三是工程質量存隱患。四是工程變更簽證不規范。
三、審計建議及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意見,同時建議:履行保護生態環境的職責,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加強工程監督管理和提高工程資金使用績效。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洪家街道積極采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和監管力度計建議,將嚴格落實河長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上報勸阻違法建設行為,并支付拖欠的工程款5.025萬元,加強工程監管,規范工程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