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73516D/2022-147650 | 主題分類: | |
體裁分類: | 發布機構: | 區審計局 | |
成文日期: | 2022-11-1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共青團臺州市椒江區委員會書記俞豐同志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
臺州市椒江區審計局
審計結果公告
TAIZHOUSHI JIAOJIANGQU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臺椒審公告〔2022〕12號
(總第218號)
臺州市椒江區審計局辦公室
共青團臺州市椒江區委員會書記俞豐同志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要求,經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臺州市椒江區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俞豐同志任共青團臺州市椒江區委員會(以下簡稱團區委)書記期間的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審計?,F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及審計評價
俞豐同志自2020年3月至今任團區委書記,主持團區委全面工作。
審計結果表明,俞豐同志任職期間,貫徹落實重大決策部署的政治意識和政治執行力較好,謀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擔當和能力較強,履行經濟責任情況較好。在本次審計范圍內,未發現俞豐同志在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違反廉潔從政規定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謀劃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
1.青年發展十四五規劃專家論證評審不規范。
2.內控制度不夠完善。(1)制度制定缺乏統籌。(2)內控制度欠缺。
3.舞臺制作合同后補。
(二)重大經濟決策管理方面。
1.華誠青春社區陣地建設發包未經集體研究討論。
2.對下屬單位區青少年宮“三重一大”制度執行監管不到位。
(三)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和經濟風險防控方面。
1.向3名非本地戶籍學生發放大學生助學金。
2.兩個項目結轉資金長期未使用。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整改情況
針對本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團區委高度重視,認真落實整改,已基本完成整改事項。
團區委積極完善內控制度,重新制定《共青團臺州市椒江區委內部控制工作手冊》及財務管理制度和《椒江區青少年宮校外教育考核辦法》,并補充制定了《軟件正版化工作責任制度》《軟件資產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