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號: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8083
- 主題分類:
其他
- 體裁分類:
規范,通知
- 發布機構: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辦、區金融辦、區大數據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1
-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有效
- 登記號:
JJJD00-2022-0009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椒江區普惠托育公共服務資金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JJJD00-2022-0009
椒政發〔2022〕63號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椒江區普惠托育公共服務資金補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椒江區普惠托育公共服務資金補助實施辦法(試行)》已經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椒江區普惠托育公共服務資金補助實施辦法(試行)
為推進我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22〕2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9〕64號)、《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務試點工作方案(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22〕29號)文件精神,結合椒江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對象
(一)普惠性托育機構
1.托育機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登記,經區衛生健康局備案。
(2)月收費(包含保育費、代管費等服務性收費,不包含伙食費、晚托費)不超過普惠性收費價格。
(3)相關信息及時、準確錄入“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嬰育數字化應用系統。
(4)按照備案托位數規范收托,一次性收取托育服務費用不超過3個月,且收費標準公示。
(5)經營主體及主要負責人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受到與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相關的行政處罰或公安、消防等部門通報安全隱患后已整改完畢,1年內未發生重大負面事件(輿情)。
2.開設托班的幼兒園,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經教育局認定的普惠性幼兒園,在“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嬰育數字化應用系統備案。
(2)相關信息及時、準確錄入“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嬰育數字化應用系統。
(3)按照備案托位數規范收托,相關信息按要求進行公示。
(4)經營主體及主要負責人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及經營異常名錄,受到與嬰幼兒照護服務從業相關的行政處罰或公安、消防等部門通報安全隱患后整改完畢,1年內未發生重大負面事件(輿情)。
(二)鄰里中心成長驛站
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浙江省嬰幼兒照護服務驛站衛生評價工作指引》、椒江區《村(社區)嬰幼兒成長驛站建設標準》。
2.在“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嬰育數字化應用系統備案。
3.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養育小組活動。
(三)托育服務指導中心
承擔轄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職能,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養育小組活動。
(四)省級“醫、防、護”三位一體兒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單位
二、補助標準
(一)普惠性托育機構
1.新建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經費補助
新建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按照區衛健局備案的班級數進行補助,新增1-5個班級的,每班級給予5萬元補助;新增6個及以上班級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補助。
2.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按要求執行年度報告制度,規范開展托育服務的三星、四星、五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按照實際入托人數(最高不超過備案托位數),分別給予每生每年500元、550元、600元補助。實際補助金額計算公式為平均每月收托人數×生均補助標準。平均每月收托人數根據每個月的“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嬰育數字化應用系統監測的實際在園人數計算。
3.普惠性幼兒園托班改造經費補助
幼兒園新增托班進行場地改擴建的,按實際改造費用的5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每班2萬元的標準。
4.普惠性幼兒園托班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由區教育局按照普惠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托班享受同等政策。
(二)鄰里中心成長驛站
5.成長驛站建設經費補助
新建的示范型、基礎型成長驛站,主要結合鄰里中心建設。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建設經費補助。每家成長驛站配送價值1.4萬元的兒童早期發展工具包。
6.成長驛站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對規范開展養育小組活動的示范型、基礎型成長驛站分別給予每年2萬元、1萬元的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三)托育服務指導中心
7.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區托育綜合服務指導中心第一年支持項目經費10萬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支持項目經費各5萬元。街道分中心每家第一年支持項目經費5萬元,第二年和第三年支持項目經費各2萬元。
(四)省級“醫、防、護”三位一體兒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單位
8.省級示范單位創建獎
對成功創建省級“醫防護”三位一體兒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單位的,給予20萬元的獎勵。
三、補助程序
(一)新建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經費補助。
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向所在鎮街申報,填寫《椒江區新建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經費補助申報表》(附件1)。鎮街現場評估后,報區發改局、區衛健局評估確認,由區衛健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二)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每年11月底前由符合條件的托育機構向所在鎮街申報,填寫《椒江區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日常運營經費補助申報表》(附件2)。鎮街評估后,報區衛健局評估確認,由區衛健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三)普惠性幼兒園托班改造經費補助。
符合條件的幼兒園向區教育局申報。區教育局審核后,由區教育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四)普惠性幼兒園托班日常運營經費補助
符合條件的幼兒園向區教育局申報。區教育局審核后,由區教育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五)鄰里中心成長驛站建設經費補助
符合條件的成長驛站向所在鎮街申報,填寫《椒江區成長驛站建設經費補助申報表》(附件3)。鎮街現場評估后,報區衛健局評估確認,由區衛健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六)成長驛站日常運營經費補助、托育服務指導中心日常運營經費補助、省級“醫、防、護”三位一體兒童健康管理中心示范單位創建獎等由區衛健局統一向區財政局申請并撥付。
四、資金監管
(一)托育機構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確保普惠托育公共服務補助資金主要用于保育活動及行政管理、人員培訓、業務用房改造、基本設施設備配置、場地租賃等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等。
(二)在補助資金下達前已停止運營的托育機構一律不享受補助。
(三)對提交虛假資料或其他方法騙取補助資金的托育機構,依法追究機構法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并取消今后補助資格。
五、監督檢查
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結合托育機構報送的相關材料,對全區普惠性托育機構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在檢查中如果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責令整改、停撥并收回相應財政補助資金:
(一)虛報托位數,騙取財政補助經費的;
(二)向家長收取與入托掛鉤的贊助費或存在亂收費行為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三)上一年度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發生群體性事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四)日常監管中發現重大問題的(包括疫情防控等方面);
(五)托育機構違反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范的;
(六)補助資金用于償還債務、支付利息、對外投資的。
六、附則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試行,有效期三年。國家、浙江省、臺州市有關資金補助政策有調整變動的,從其規定。
附件:1.椒江區新建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經費補助申報表
2.椒江區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日常運營經費補助申報表
3.椒江區成長驛站建設經費補助申報表
附件1
椒江區新建普惠性托育機構建設經費補助申報表 | |||||||
填報單位: | 填表時間: | ||||||
托育機構名稱 | 負責人 | ||||||
機構地址 | 聯系電話 | ||||||
建設性質 | 房屋產權情況(1.自有土地或房屋;2.租賃房屋;3.其他 | 占地面積 (㎡) | |||||
建筑面積 (㎡) | 室外面積(獨有) (㎡) | 室外面積(共享) (㎡) | |||||
職工總人數 | 備案托班數 | 新增托位數 | |||||
備案時間 | 總投資金額 (萬元) | 申請補助金額 (萬元) | |||||
托育機構 基本情況 | |||||||
鎮街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區發改局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區衛健局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附件2
椒江區星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日常運營經費補助申報表 | ||||||
填報單位: | 填表時間: | |||||
托育機構名稱 | 占地面積 (㎡) | 建筑面積 (㎡) | ||||
室外面積(獨有) (㎡) | 室外面積(共享) (㎡) | 職工總人數 | ||||
備案托班數 | 托位數 | 入托嬰幼兒人數 | ||||
星級評定情況 | ||||||
鎮街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區衛健局 審批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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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單位: | 填表時間: | |||||||
成長驛站名稱 | 負責人 | |||||||
地址 | 聯系電話 | |||||||
類型: 1.示范型; 2.基礎型 | 建設性質: 1.新建; 2.改擴建 | 房屋產權情況:1.自有土地或房屋;2.租賃房屋;3.其他 | ||||||
占地面積(㎡) | 建筑面積 (㎡) | 室外面積(㎡) | ||||||
備案時間 | 備案托位數 | 衛生評價得分 | ||||||
總投資金額 (萬元) | 申請補助金額 (萬元) | |||||||
養育小組活動 開展情況 | ||||||||
鎮街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區衛健局 審核意見 | 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 |||||||
抄送:區委各部門,人大常委會、政協辦公室,人武部,法院,檢察院。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