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號: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5079
- 主題分類:
其他
- 體裁分類:
規范,通知
- 發布機構: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辦、區金融辦、區大數據局)
- 成文日期:
2022-06-15
-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有效
- 登記號:
JJJD01-2022-0006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椒江區“漁富貸”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JJJD01-2022-0006
椒政辦發〔2022〕37號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椒江區“漁富貸”扶持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大陳鎮人民政府,區政府直屬各單位:
《椒江區“漁富貸”扶持辦法(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椒江區“漁富貸”扶持辦法(試行)
為走深走實“九富”路徑,發揮民營經濟推動共同富裕的重要作用,鼓勵銀行加大對椒江區漁業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決定建立“漁富貸”扶持機制。為確保扶持機制高效規范運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所稱“漁富貸”是指在我區注冊登記的從事海水養殖、海洋捕撈等漁業相關項目的經營戶,經“漁省心”實名認證后,從區內各家銀行申請獲得的貸款。
二、鼓勵銀行積極開展“漁富貸”信用貸款業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程序,提高效率,努力使“漁富貸”信用貸款成為常態化的金融產品。
三、對開展“漁富貸”信用貸款業務的銀行,政府給予一定額度的補助,補助的總額度每年不超過400萬元,按照貸款發放日期先后補完為止。補助標準為當年貸款年日均余額的2%,按銀行實際發放貸款戶數、金額及期限計算。列入補助范圍的貸款為1000萬元(含)以下的普惠型經營性貸款,貸款利率最高限不超過發放當期人民銀行公布的一年期LPR。同一銀行就同一借款人的“漁富貸”信用貸款業務每年只能申請一次補助。
四、貸款補助實行名單制管理,由區農水局會同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提供涉漁經營戶名單并每年動態更新;貸款銀行按照自身制度規范自主決策貸款審批,負責貸款管理、服務及臺賬的建立。
五、補助資金在次年上半年予以兌現。由貸款銀行向區金融工作中心提出申請,區金融工作中心會同區農水局審核,對符合補助條件的,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兌現。補助資金由區財政局給予保障,列入區金融工作中心年度部門預算。審計、監察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六、金融、農水、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漁富貸”工作交流溝通機制,根據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漁富貸”工作的指導。
七、各鎮街、部門要加大對“漁富貸”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各界充分了解“漁富貸”的重要意義,提高各方開展“漁富貸”工作的積極性。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抄送:區委各部門,人大常委會、政協辦公室,人武部,法院,檢察院。
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 6月1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