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68741G/2021-146416 | 主題分類: | |
體裁分類: | 發布機構: | 區委編辦 |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編辦)是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為區委工作機關,正科級,歸口區委組織部管理。
(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加強黨對機構編制集中統一領導的要求,執行黨和國家、省、市、區委有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職能編制管理的法規、政策。起草有關機構職能編制管理的政策規定。負責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任務,調整優化機構職能編制。
(二)擬訂全區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的總體方案,組織實施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指導、協調全區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職能編制管理工作。
(三)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區委、區政府各部門之間,以及區直各部門與鎮(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指導區直有關部門及鎮(街道)權責清單動態管理工作。
(四)審核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區政府派出機構、議事協調機構辦事機構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區鎮(街道)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全區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分配省、市下達的行政編制和政法專項編制。協助管理省以下實行垂直管理系統在我區的行政機構職能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機關編外用工的范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區直機關、鎮(街道)機關編外用工的范圍和總額。
(五)審核區人大、政協、紀委監委機關以及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六)統籌事業單位改革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審核全區事業單位的機構職能編制。負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職責的審核工作。管理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協助管理省以下實行垂直管理系統在我區的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范圍和總量控制,審核全區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范圍和總額。協助管理市級有關部門設在我區的事業單位機構職能編制工作。
(七)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職能編制政策規定的執行情況。負責查處機構職能編制管理違規行為。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空編使用核準。
(八)負責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九)做好人才相關工作。
(十)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統一發放工資職責分工。機構編制部門負責審核區直部門和鎮(街道)納入統發工資范圍的各單位的性質、編制、職數。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核定各單位的人員編制數、職數,審核區直部門和鎮(街道)納入統發工資范圍的人員和工資總額。財政部門按照機構編制部門提供的人員入(出)編和在編人數以及核定職數情況,組織、人力社保部門提供的人員名單和應發工資總額進行預算安排。各單位按照組織和人力社保部門核準的工資信息發放工資。
2、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職責分工。機構編制部門對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的用編計劃進行審核;根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錄(聘)用、調動通知辦理人員入編手續;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實名制數據庫,實行動態管理,并與相關部門數據庫互聯共享。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在機構編制部門核準的編制使用計劃內,辦理人員調配、招錄(聘)等審核備案手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使用空余編制調配和招錄(聘)工作人員時,事先提出用編計劃,報機構編制部門審核;根據組織、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調配、招錄(聘)通知,到機構編制、社會保險經辦部門辦理入編、社會保險等手續。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部門預算包括單位: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本級。
二、2021年區委編辦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財政專戶核撥資金、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交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收支總預算322.99萬元。
(二)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收入預算322.9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2.99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占0%;財政專戶核撥資金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下級上交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年結余0萬元,占0%。
?。ㄈ╆P于區委編辦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支出預算322.99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4.20萬元、教育支出1.2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47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76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經費支出256.82萬元,占83%;公用經費支出32.98萬元,占10%;項目支33.2萬元,占7%。
(四)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22.99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22.9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4.20萬元、教育支出1.2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47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76萬元。
(五)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2.99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25.59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項目經費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54.2萬元,占78.88%;教育支出(類)1.27萬元,占0.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6.47萬元,占8.7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28萬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28.76萬元,占9.6%。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53.2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36.0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款)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7.65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款)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8.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5.1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2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費。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8.7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納。
(8)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1.27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學習培訓費。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32.98萬元,主要用于各項特定的行政工作和事業發展工作所發生的支出。
(六)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22.9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56.8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生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支出;
公用經費32.9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等支出。
(七)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區委編辦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區委編辦2021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區委編辦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5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0.1萬元,增長20%,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區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主要用于單位人員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安排預算。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0.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20%。主要用于接待學習、調研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規定安排預算。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 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安排預算。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2.98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0.39萬元,減少1%,主要是辦公經費減少。
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4.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4.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公務用車0 輛、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 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 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老干部服務用車0 輛、其他用車0 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 臺(套)。
2021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1年區委編辦其他運轉類項目和特定目標類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3.2萬元,一級項目5個。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13.支出功能科目: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指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5)教育支出(類)進修及培訓(款)培訓支出(項):指反映各部門安排的用于培訓的支出。教育部門的師資培訓、黨校、行政學院等專業干部教育機構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培訓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中共臺州市椒江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