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11331002002673575G/2022-146667 | 主題分類: | |
體裁分類: | 發布機構: | 區政府辦公室(區外辦、區金融辦、區大數據局) | |
成文日期: | 2022- 09- 14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關于《椒江區“共富工坊”扶持政策10條》的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共同富裕的決策部署,促進農村產業發展和農民就業增收,我區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了“共富工坊”建設。
二、起草目的
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共富工坊”建設工作,為探索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椒江路徑,助力推進主城區“新農村、新農民、新產業”發展,由區委社建委牽頭,會同相關部門、街道,圍繞共富工坊建設、運營的全流程,以市級政策為基礎,著重體現政府關懷幫扶,增加補貼維度,加大補貼力度,形成了10條“共富工坊”扶持政策。
三、起草的法律依據及主要內容
(一)法律依據
本政策根據《臺州市農辦 臺州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共富工坊”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臺農組辦〔2022〕8號)等文件制定。
(二)支持對象
經審核認定的“共富工坊”企業及在其中從業的相關農戶、經營主體。
(三)補助標準
1、融資補貼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共富工坊”企業生產經營貸款的支持力度,向信用良好的“共富工坊”企業提供利率優惠貸款。同時給予貸款主體相應的貸款貼息,行業主管部門按貸款利息的20%給予政府貼息,每家“共富工坊”企業年貼息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2、建設補貼
為提升“共富工坊”建設積極性,鼓勵企業及農戶、經營主體利用鎮、街道(村)現有閑置房屋創辦“共富工坊”。對經營主體或村集體對場地建設(包括消防安全設施建設)改造的,按建設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利用工業用地創辦“共富工坊”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可享受我區“零地技改”相關政策。
3、場地補貼
為壯大“共富工坊”建設規模,對租賃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場地使用于“共富工坊”生產經營的,給予承租者按年場地租賃費的20%進行補貼,累計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4、設備補貼
為提升“共富工坊”建設的規模與層次,對“共富工坊”企業當年度新購置單臺3萬元以上生產性自有設備,總投資在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設備購置額的10%給予補助,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被評定為區級示范“共富工坊”的,且應用軟件、設備物聯數據接入到椒江區產業大腦平臺,生產性自有設備總投資在50萬元及以上的,按其設備購置額的25%給予補助,累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升規補貼
為鼓勵推進“共富工坊”企業壯大,對首次列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共富工坊”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第二年、第三年仍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庫的,分別再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被評定為區級示范“共富工坊”的,按此標準再上浮20%予以獎勵。
6、就業補貼
為加強保障低收入農戶就業,對在“共富工坊”中就業的低收入農戶,以實際工資(加工費)收入總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00元/人·年。相關收入及加工費金額,均以農戶本人銀行賬戶流水為準。低收入農戶在“共富工坊”中就業的收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部分不計入家庭收入。
7、崗位補貼
為鼓勵積極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對吸納低收入農戶就業的“共富工坊”經營主體,以其實際支付給低收入農戶工資(加工費)總額(銀行賬戶流水)的1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年。
8、培訓補貼
為提升農戶技術能力,鼓勵企業參與全區組織的“共富工坊”技能培訓活動,免費對就業農戶進行培訓,區財政對參與的培訓機構按有關規定相應進行補助。
9、保險補貼
為保障就業農戶及“共富工坊”利益,鼓勵鎮、街道為在廠房式或車間式“共富工坊”就業的農戶參?!肮椭髫熑伪kU”,按參保額由街道全額給予保險補貼。
10、評優獎勵
開展區級示范“共富工坊”評選認定,對通過認定的區級示范“共富工坊”企業,給予1萬元獎勵。
四、文件解讀機關情況
《椒江區“共富工坊”扶持政策10條》由椒江區委社建委解讀。
解讀人:李瑩 聯系電話:0576-88881935